【7.21暴動案】3名被告庭上被辨認身分 有被告被要求咧嘴露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01 18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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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被告王志榮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年7.21元朗暴動事件,6名涉案被告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6罪,案件今(1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證人A今午續作供指,據現場片段中1名男子身穿印有「中國製造」字樣白色上衣,曾向A所處位置擲印有「保衛元朗」發泡膠板。控方在法官提醒下,才確認會指控該男子是涉案受首被告。法官其後要求3名被告站在犯人欄前面、脱去口罩讓法官及律師辨認容貌,其中一個被告更被控方要求露出牙齒、做咧嘴表情,其律師表明則將會爭議其身分。

證人A今午繼續作供,庭上重播部分現場片段,A供稱,當中拍攝到一名身穿胸前印有「中國製造」字樣白色上衣的男子,隔著玻璃欄杆與黑衣人爭執期間,曾將印有「保衛元朗 保衛家園」的發泡膠板擲向已付費區內。A另在閉路電視片段中,圈出當時白衣人手持作武器的長橢圓形銀色金屬框,並指該白衣人以類似金屬物體打中其左邊身軀。

A又表示,及後身穿胸前印有「中國製造」字樣白色上衣的男子出現在該白衣人身後。法官葉佐文即提醒控方,「如果佢係被告,你要話俾我聽,我唔會自己對號入座」,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才確認,控方指該男子是首被告王志榮。

法官要求首被告走出犯人欄,並脱掉口罩及眼鏡,讓法官、律師及旁聽人士觀看其外貌及對比片段畫面辨認。控方接著指出,次被告黃英傑是現場某片段中一名帶「斜孭袋」的男子,至於第8被告蔡立基則為片中一名身穿印有牛仔褲案的白衣的男子。

法官逐一要求另外2名被告走出犯人欄,並站在犯欄前面,脱去口罩讓法官、律師及旁聽人士辨認容貌,控方更要求被告蔡立基露出牙齒,做出咧嘴表情,以比對片中露齒笑的樣貌。而當中只有蔡的代表律師表明將會爭議其身分。案件明(2日)續審,證人A將會接受辯方律師盤問。

6名被告為王志榮(55歲;運輸工人)、黃英傑(49歲;電工)、鄧懷琛(61歲;商人)、吳偉南(58歲;貨車司機)、鄧英斌(61歲;退休)及蔡立基(40歲;機械技工),他們否認暴動、有意圖傷害他人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等6罪受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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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